七年级政治法不可违导学稿

编辑: 逍遥路 关键词: 七年级 来源: 高中学习网
七年级政治法不可违导学稿
【学习目标】
1.知识目标: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其类别刑法的含义,犯罪的特征,我国刑罚的种类
2.能力目标:能结合违法犯罪的有关案例,正确判断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行为。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初步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感受法律的尊严,做知法守法爱法的人。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
【学习重点】使学生能够认清合法与非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
【学习难点】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三者的区别。
【预习导航】认真研读目标,仔细阅读教材,并尝试完成下列练习。
1、阅读课本P91事例。
思考:(1)一个好学生为什么会丢了大面子?


(2)这样的事可以避免吗?


2、阅读教材P91-92中的三个情境。三个情境中的主人公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什么危害,其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行为人自己落得了什么结果?



3、根据三个情境完成教材第93页的表格

【课内探究】
一、头脑风暴
根据自己课前的预习,说一说犯罪具有怎样的特征?它与其他的违法行为有什么区别?

二、师生探讨
1、据中央电视台报道,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正平,32岁,初中文化,系南京市浦口区乌江镇商业村人,1992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为琐事与汤山镇“正武”面食店业主陈宗武发生矛盾。陈正平见陈宗武面食店生意兴隆,遂怀恨在心,意图报复。
2002年9月13日晚11时许,陈正平潜入“正武”面食店,将所携带剧毒鼠药“毒鼠强”
投放到该店食品原料内,造成300多人因食用有毒食品而中毒,案发至今已死亡42人。
9月3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思考:
(1)陈正平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什么危害?


(2)他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及所属违法行为的类别?


(3)陈正平的犯罪行为受到了什么处罚?


2、阅读书本96页的故事,回答以下问题
(1) 开玩笑犯法吗?



(2)如果人们无意之中犯法,可以原谅吗?




(3)如果有人怂恿你,你会这么做吗?




【课后拓展】
1.下列属于法律的是( )
①《中学生守则》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A. ①③⑤B. ②④⑤C. ①②③D. ②③④

2.在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刑罚主刑的是( )
A.有期徒刑B.剥夺政治权利C.没收财产D.罚金

3.中学生王某不爱学习,迷恋网吧,夜不归宿,屡教不改,后来竟发展到持刀抢劫,致人重伤,结果受到刑罚处罚。这一案例说明( )
A.违法有可能发展为犯罪B.只有犯罪才具有社会危害性
C.犯罪不一定违法D.仅仅靠教育不能减少犯罪

4、作业本

【学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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