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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审判不该成为一种另类特权》阅读答案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高中议论文阅读 来源: 逍遥右脑记忆


网络审判不该成为一种另类特权 周成洋 12 月 3 日 晚,广东陆丰,不堪心理重负的 18 岁高中女生琪琪跳河自杀。据警方通报,琪琪曾于前一天到一服装店购物,之后不久因被疑偷窃,其 网络审判不该成为一种另类特权
周成洋
12
月3

晚,广东陆丰,不堪心理重负的18
岁高中女生琪琪跳河自杀。据警方通报,琪琪曾于前一天到一服装店购物,之后不久因被疑偷窃,其购物时的监控视频截图和“
人肉偷衣女生”
的配文被店主蔡某发布到网上。很快,琪琪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学校、家庭住址和照片被曝光。随之,“
人人手持心中圣旗,满面红光走向罪恶”
(伏尔泰),悲剧就在网友的接连不断的批评辱骂声中发生了。
俗话说,鸟儿还有张小小的脸,何况人?在一个追求现代文明的社会里,纵使一个人真犯了罪,但他或她的人格和隐私同样受法律保护。一个高三女生正值花季华不堪摧残终凋落,而在她走向死亡的过程中,那些透露其隐私肆意对其谩骂侮辱的人都是凶手,他们的罪过在于侵犯他人隐私、侮辱诋毁他人人格、践踏狠踩他人生活。一个柔弱女生成了社会公众发泄自我粗俗糟粕的垃圾场,等到垃圾堆满在女孩的肩上坍塌时刻,这些围观的群众都一哄而散了,就好像从未发生过什么一样。留给我们的现实是,①
世界依然存在,生活依然继续,罪恶依然继续,然而他们都早已变成了凶狠冷漠的杀手。
  从2008
网络侵权第一大公案“
死亡博客”
事件,到2009

央视实习生”
事件,再到今天的“
女生投河”
案,因为网络暴力横行,近来催生的对当事人精神伤害的事例数不胜数。那么又究竟是谁给了网民们“
审判”
的权力呢?答案是没有,从来没有。没有任何一部法律任何一条规定中言明,网民们有动用网络“
特权”
私自审判某人的权力。那么又是什么促使网民们去追风盲从地对一个女生进行语言上的强追猛打?愚以为这是自卑使然的选择。人们对于同一个事物的价值认定和情感表达大多不会雷同,但是人性中对于财富、权势等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东西则充满强烈的贪欲需求,而网络平台的自由性则给了他们一种高高在上凌驾他人头顶的飘飘然感觉。
  社会维稳、社会发展、社会统筹等等工作上需要一部分特定的人群去担当要职,为了让其能更好地完成自身的任务,社会赋予了其特定的权力,这种权力是建立在其履行义务职责的基础上,而并非是天上掉馅饼的无功之禄。但是,“
当局者清旁观者迷”
,在这种光耀特权的光环下投来的往往是那些羡慕的、嫉妒的、暗恨的眼光和无由来之恨。“
为什么不一样?”
成了大部分没有思想信念的群体的内心质问。为什么收入不一样,为什么生活不一样,为什么优秀不一样,类似的“
不一样”
说明的正是一种自然选择的生存法则,即比较心理的成就感对满足自我生存感的一种支持。
  正是因为弱者求强、同强求优的“
特权意识”
才使得有特权的人容易滥用特权,没特权的人更容易迷恋特权。那么特权就该消失吗?绝无可能。在人的自觉性还未达致“
天下大同、万事为公”
的境界时,放下特权忽视特权会造成社会动荡无人治理的严重后果,特权就成了一种人人可比之人权。对于网民来说,当他们处在想而得不到社会特权的状态时,网络就是一种另类特权了。因此,②
网络特权也就化作了盛夏雨露,成了滋长他们内心贪婪的甘霖。尤其是当18
岁少女跳河自尽后,网民们纷纷调转枪头指向涉事服装店店主并在其微博页面留下大量低俗不堪的言语,这种权力的释放意识及渴望是多么强烈啊!笔者不得不为之愤怒,一个民族的脊梁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谄媚?不管网民们是以何种心态改变攻击对象,但是语言暴力的本质依然是存在的事实。不管网民们“
审判”
得多么大义凛然、多么愤世嫉俗,都改变不了这些都是谄媚之举的出发点,即向社会谄媚、向主流谄媚、向罪恶谄媚。(有删改)
19.
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人人手持心中圣旗,满面红光走向罪恶”
这句话的含义。(4
分)
20.
请指出文中两处画线语句所用的修辞手法并分析其表达效果。(5
分)
21.
结合全文,分点概括作者为什么说“
网络审判不该成为一种另类特权”
。(6
分)
参考答案:中小学作文阅读答案网整理
19
.【考点】本题考查对文中重要语句的含义理解的能力。
【答案】伏尔泰的这句话,形象地表现了网民们大义凛然、愤世嫉俗地以正义者自居,接连不断地批评辱骂 “
琪琪”
,从而导致悲剧发生。网民们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法的滥用“
特权”
进行网络审判的行为。
20
.【考点】本题考查品味修辞手法的能力。
【答案】①
用排比句式强化了表达,突出网民“
人肉”
做法没有积极意义,只会造成伤害。②
比喻,把“
网络特权”
比作“
盛夏雨露”
和“
甘霖”
,形象地说明网络特权对网民是一种难得的条件,使他们贪婪之心膨胀。(5
分,①
句2
分,其中修辞手法1
分,表达效果1
分;②
句3
分,其中修辞手法1
分,表达效果2
分)
21
.【考点】本题考查对文中内容理解概括和对文章重要信息筛选整合的能力。
【答案】①
没有任何一部法律任何一条规定中言明,网民们有动用网络“
特权”
私自审判某人的权力。

网络审判侵犯他人隐私、侮辱诋毁他人人格、践踏狠踩他人生活。

网络审判没有是非标准,网民们可能会去追风盲从地对受害一方进行语言上的强追猛打,也可能调转枪头指向涉事的另一方。

本质上网络审判是一种语言暴力,是一种谄媚之举。
(6
分,没点2
分,答对3
点给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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