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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超级偶像作文550字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500字周记 来源: 逍遥右脑记忆


我的偶像是-周杰伦,他是台湾的作曲专家,去过全世界各地巡回演唱,尤其是他的名曲「东风破、七里香、菊花台、听妈妈的话」受到许多人的热烈欢迎。

他的创作和与众不同的歌声,让我们立即享受到他的作词歌曲,周杰伦在十六岁中开始写歌,他在十六岁开始踏入了演艺圈的第一步,经过许许多多的磨练,才造就了今天的周杰伦。

记得有一次我也有想写歌的想法,我还把周杰伦写的名曲,听妈妈的话,改成「听不听话」让爸爸、妈妈开怀大笑。还有一次我编了一首歌叫「梦想」而且还唱了出来,同时得到了爸爸妈妈的掌声。

我也想要成为站在舞台上,为别人唱歌的巨星,可是周杰伦告诉我们要一直努力才可以有最好的成果与地位。

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偶像,偶像可以让人更努力,朝着学习自己偶像的所作所为,让我们越来越好,而我的偶像就是外婆。

在一阵痛苦及哭声中,妈妈将我生了下来,父母亲就象是我的偶像,但是我的心目中有一个人,她的所作所为都很值得我学习,而她就是我的偶像:外婆。小时后的我,几乎每天和外婆住在一起,几乎每天和外婆住在一起,因此培养出良好的感情。外婆以前在幼儿园工作,中午也会陪我一起睡午觉,如果要选点心,外婆也会毫不犹豫的让我选,虽然大班时外婆因为生病而不能继续上班,让我很伤心,因为外婆的帮忙,让我可以快快乐乐的上完幼儿园。

我很喜欢吃水果,外婆也很了解我所爱吃的水果有哪些,每当这种水果的季节来到时,即使是有点贵,外婆也会为了我,而买给我吃,让我可以享受许多好吃的水果;外婆常常做晚饭给全家人吃,外婆所做的晚餐,每一道都很好吃,每一道都让人赞不绝口,即使现在物价上涨,外婆也会不惜成本,继续未我们作好吃的晚餐;外婆对我非常有信心,每当外婆在做晚餐时,可能会有一些特别的步骤,我都会想亲自做做看,即使是使用菜刀……一些较危险的事情,外婆也会让我尝试,在旁边指导,让我学会许多做菜的秘诀。

外婆为我做了太多的事情,教了我太多的生活常识,才能让我有这么好的学习态度、成绩、礼貌,所以我也要好好向外婆学习。

你知道吗,曾经“衣被天下”的松江布原来出自一位童养媳之手?你可知道,贵族小姐会在霍乱横行的贫民窟和臭气冲天的战地医院救护伤员?你相信吗?发现并提炼出镭的居里夫人竟买不起一颗镭?这些巾帼英雄都是在文的方面很突出。现在我给你们讲一个在武的方面杰出女英雄,她就是伟大的古代英雄花木兰。

一天,花木兰正在愁闷苦脸。姐姐见了对她说:“你怎么啦,怎么唉声叹气呀!”木兰对着姐姐说:“最近外族大举进犯边关,马上要打仗啦。弟弟又年龄小,皇上发榜要让我们的老父亲出征打仗。我想这事你知道。唉!如果我们是男子就好啦。”

“有办法啦!”

“什么办法?”

“你别问啦姐姐,一会儿你就知道了。”木兰进屋换装,变成男人装束了。她和姐姐商量好了。一会儿花木兰站在大门外面,弟弟去报告父亲说有人求见父亲。木兰进来。木兰爹问:“你找老夫有何贵干?”

“花大人,你真的不认识我、”

“有点眼熟,就是想不起来。”

“爹,你真的不认识我吗、我是木兰呀!”

“你怎么女扮男装呢?”

“因为......因为我要去打仗。”

“胡闹,女孩子怎么能去打仗!自古以来,就没有这事。”

“可是,连你二老都没有认出我来,那天下人岂不是都认不出来啦?”

姐姐说:“爹,你就答应木兰妹吧!”木兰爹说:“那......那好吧。但是你上战场要千万小心。”

到了打仗的时候,花木兰早准备好啦。在战场上冲锋陷阵,英勇杀敌,战功卓著。

要问我最喜欢哪一位老师,那就是教我写作文的仲老师。

仲老师长着一张胖乎乎的脸,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不大但却很有神的眼睛,肉肉的鼻子上长了一个也是肉肉的小球球,还有一张不大却很能说会道的嘴,满头黑发,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仲老师只有四十多岁呢。

仲老师指导写作文的方法独特。有一次,仲老师带我们去看无花果,无花果树银白色的外皮好漂亮,绿色叶子为它增添了一派生机,它的果实都躲在了叶子下面,偷偷伸出头来看我们呢!老师摘了一个给我们吃。芯儿是红红的,中间还带有小黑点,那是无花果的种子。它的肉软软的,像香蕉那种颜色,咬一口,哇!真甜啊!那次经过实实在在的看、听、说、尝……我的那篇作文写得特别带劲。

仲老师每次都是先带着我们活动一下,才开始上作文课。

老师还爱开玩笑。有一次,她拿出一个杯子让同学们闻,同学们都说这是酒。老师又拿出三个杯子,分别倒上水。一个同学喝到了咸水,捏着嗓子挤出一句话:“好咸啊!”一个同学明明知道一个杯子里面是酒,还捏着鼻子喝,另一个同学不知情一把抢过杯子,喝了起来。仲老师把杯子一掀,酒全倒在了他嘴里。辣得他一边跳一边嚎:“辣死我了!辣死我了!”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仲老师了吧?

我有很多崇拜的偶像,如:张海迪,海伦·凯勒,霍金······他们身残志坚的精神令我折服。

其中,我最崇拜的就是霍金了。

霍金,全名史蒂芬·霍金。他一生的命运十分悲惨,可是,他并没有屈服,他在年轻的时候就患上了卢伽雷氏症,一生只能在轮椅上度过,然而,命运并没有因此放过他,而是又一次的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他做了气管手术,又被终生剥夺了说话的权利,但是,霍金并没有因此气馁,而是继续努力,他经常在办公室的门上贴一个小纸条:请勿打扰,主人正在休息。这时候呀,霍金正在思考呢。

霍金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最年轻的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还制作了非常美的宇宙科学模型······很多巨大的成就,令人惊叹。

我深深地被霍金这顽强的毅力所折服,我也要学习他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

他出身贫寒,但聪敏睿智、胸藏韬略,年轻时,就学富五车,上晓天文、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然纵有圣人之资,在当时贵胄专权、政治紊乱的楚国,却不为世人所识,投奔越国后,帮助越王勾践灭掉吴国,留下一世英名,弃官从商依然获得巨大成功,他,就是我最崇拜的历史人物----范蠡。

崇拜他是因为他能为了志向忍辱负重,事业成功后不居功自傲。公元前496年,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李之战,吴王阖闾阵亡,因此两国结怨,连年战乱不休,公元前494年,阖闾之子夫差为报父仇与越国在夫椒决战,越王勾践大败,仅剩5000兵卒逃入会稽山,范蠡劝勾践穷途末路之际投奔吴国,献“卑辞厚礼,乞吴存越”之策,他向勾践慨述“越必兴、吴必败”之断言,进谏:“屈身以事吴王,徐图转机。”被拜为上大夫后,他陪同勾践夫妇在吴国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砺坚,君后勿悲,臣与共勉。三年后归国,他与文种拟定兴越灭吴九术,是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策划者和组织者。范蠡辅佐越王勾践二十余年,苦身戮力,灭吴雪耻,成就越王霸业,被尊为上将军。

他用自己的雄才大略,帮助越王勾践成就一番霸业,使一个国家的命运从此改变。可谓功高盖世,但他不居功自傲,“吴王亡身余杭山,越王摆宴姑苏台。”在举国欢庆之时,范蠡急流勇退,隐姓埋名、泛舟五湖。留下了一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说尽了当时社会制度的缺憾。功成名就后弃官经商,开创另一番成功,成为了名震四方的商人。

范蠡离开越国后,辗转来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带领儿子和门徒在海边结庐而居。戮力垦荒耕作,兼营副业并经商,没有几年,就积累了数千万家产。他仗义疏财,施善乡梓,范蠡的贤明能干被齐人赏识,齐王想请他来齐国做官,他喟然感叹:“居官致于卿相,治家能致千金;对于一个白手起家的布衣来讲,已经到了极点。久受尊名,恐怕不是吉祥的征兆。”于是,才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向齐王归还了相印,散尽家财给知交和老乡。一身布衣,范蠡第三次迁徙至陶,在这个居于“天下之中”的最佳经商之地,操计然之术以治产,没出几年,经商积资又成巨富,遂自号陶朱公,当地民众皆尊陶朱公为财神,成为我国儒商之鼻祖。

世人誉之:“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一个普普通通的百姓,靠自己的努力成就一番事业,受到一国之君的肯定,白手起家,再次靠经商成就自己,这简直是一个奇迹,这样的人难道不能被称作经商的楷模吗?这也是他令我崇拜的一个原因。

崇拜他最主要的原因是从他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金子放在何处都会发光。范蠡以自己的才干和谋略,建功立业,叱咤商海,就像一块金子,处处发出熠熠光芒。在越国,他受越王勾践器用;在齐国,他受齐王的赏识;在陶时,他成为了财神。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只要自己有真才实学,总有一天自己会有出头的机会,不要总以为自己怀才不遇,不要总感叹“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因为只要是一块金子,即使埋没在沙漠中,也会放射出无限的光芒来证明自己,照亮世界!

我经常听别人说,他们都很崇拜NBA的球员科比,连买球衣都要买同号的;也有人崇拜苹果的创始人乔布斯,说他是人类的神话;还有人崇拜周杰伦,唱歌的样子被他们模仿得惟妙惟肖。但我呢,我也喜欢这些明星,但要提起我的偶像,我还是崇拜我的哥哥。他虽然不是明星,但他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哥哥比我大5岁,虽然个子不高但却英气风发,少年得志。走在大街上,有很多人看来他还有回头夸上一句:"这孩子真帅!"。他的发型很酷,双目有神,鼻子直挺,两道剑眉格外有型。有一次,我到他家玩,远远望去,只风一张照片挂在墙上,我还以为是明星的海报呢!走进一看,原来是我哥哥!难怪很多女孩都喜欢他呢!

哥哥的钢琴弹得特别好,他还考了音乐学院附中呢。现在,他经过激烈的角逐,考上了奥地利维也纳音乐学院,虽然,哥哥与我们隔着千山万水,我也有半年多没见他了,但我依然忘不了他指尖下流淌的美妙琴声。

记得有一次除夕,吃过年饭,我和哥哥、姐姐表演钢琴,姐姐弹得很熟练,我也作了精彩的表演,赢得了大家的掌声,但哥哥的琴声足以让人震撼!只见他端坐在琴上,表情专注,当音乐响起时,我们的耳畔响起的仿佛是天籁之音,音乐声时而急促,时而缓和,时而热烈,时而温柔,我仿佛被他的琴声带到了传说中的挑花岛,神秘而美丽,只见高山流水,花团锦簇,鸟语花香。此时,哥哥沉醉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他的脸上熠熠生辉,光彩夺目。

琴声停止了,我不禁拍手叫好:"哥哥,我太崇拜你了!你弹得真好!"从那以后,我弹琴不机械化而是把自己的感受带进去,我的琴技大有收获,还得了江岸区艺术小人才一等奖呢!这个功劳还得归功于哥哥对我的影响呢!

哥哥不仅琴弹得好,还很有运动天赋,打球、游泳都是一把好手,练出了英俊的身材和强健的肌肉。他对我这个小弟弟可关照了,每次都很让着我,从不跟我们小的争什么,我觉得他是个有风度的哥哥。

在思念中,不知道只有十几岁的哥哥独自一人在维也纳过得怎么样?我仿佛又听见他行云流水般的琴声,看见他帅气的脸庞。哥哥,我的偶像,你在他乡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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