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教案

编辑: 逍遥路 关键词: 八年级 来源: 高中学习网
【讲授新课】
一.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不可辱(板书)
活动:小光的案例分析
目的:通过对分析,使学生明白每个人都有人格尊严,都有受人尊重的要求。
要求:学生阅读材料(见教材 34 页),思考并回答问题:
(1)小光父亲的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2)班主任郭老师的行为侵害了小光的什么权利?
(3)谈谈你对此事件的看法?
(4)如果你是小光,会有什么感受?
教师指导,总结: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它是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最起码的底线权利。在现代社会中,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和权利,它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生看“相关连接”的内容,了解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2.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板书)
1、公民享有名誉权的意义(板书)
导读P35有关信用审查制小字资料,边看边思考,用自己的话谈谈人格尊严权中的名誉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教师小结: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声望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材料里是大家对市民信用信誉的评估,名誉越好,贷款越容易等。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良好的名誉不但可以获得社会和他人更多的尊重,而且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2、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犯(板书)
活动:“大江作弊”案的分析
目的;通过活动,使学生认识到人的名誉是受法律保护的,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既违背道德。也违反法律。
要求:学生阅读P35、36页的材料,分组讨论:
(1)在老师调查前,小明侵害大江名誉的行为会产生哪些影响?
(2)品行优良者就一定会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吗?
(3)面对不公正的评价你该怎么办?
(4)你对大伟,小辉,小敏的观点怎么看?
(5)你会采取大江的做法吗?为什么?
教师小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品行端正不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看重名誉的民族,我们要继承这一传统,做一个受人尊重和赞誉的人。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而名人又有“名人”的烦恼。小明的侵害了大江的名誉权,小明应公开道歉,求得大江的谅解。而大江的看法独具一格,宽容大肚,但他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
3.名誉权的内容(板书)
提问:什么是名誉权?它表现在哪些方面?
学生根据课本P38页的回答,教师指导学生划书。
活动:辩一辩
目的:通过活动,使学生认识到给同学起歧视性、侮辱性外号的行为的危害及应承担的后果,它也是一种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要求:
(1)学生分成正反两方,自由发言。
(2)正方:起外号很正常,无可指责。反方:起外号是不道德的,应该谴责。
(3)教师注意引导:外号有善意的、褒奖的,也有歧视性的、侮辱性的,我们谴责的是后者。为了收到好的效果,教师可以课前个别指导。
教师指导总结:给同学起善意的、褒奖的外号,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给同学起具有歧视性的、侮辱性的外号,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既不道德,也不合法,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在我们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把有关内容填入教材 38 页的表格中。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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