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政治知识点总结之法律常识(2)

编辑: 逍遥路 关键词: 初中政治 来源: 高中学习网


  【—总结之法律常识(2)】接着对政治中法律常识一的总结学习,下面我们来学习关于法律常识二的知识。

  法律常识

  21.刑法的目的——预防和减少犯罪

  22.什么是宪法——在内容上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在法律效力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的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23.宪法是人民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24.我国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25.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制度)——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6.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7.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8.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9.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30.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的有——受教育和劳动。(体现的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31.青少年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用法律约束青少年的行为、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协调社会的青少年的教育保护职责)

  32.对青少年的成长法律给予特殊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国家的特殊关注。

  33.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4.未成年人要认真学法、用法,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5.什么是违法行为——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违宪行为、刑事、民事、行政违法行为)

  36.什么事犯罪——是指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37.我国法律的性质——体现工人阶级及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38.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非法侵害。(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人格尊严不受侵害,住宅及通信自由、秘密等受法律保护)

  39.公民的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受到法律保护,要学会依法维护人身权利。

  40.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孝敬父母、依法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及孝悌美德)。

  上面对法律常识的知识学习,同学们都能很好的掌握了吧,希望同学们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本文来自:逍遥右脑记忆 http://www.jiyifa.com/chuzhong/190675.html

相关阅读:2012中考时事政治模拟试题之简要分析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