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政治知识点:人格尊严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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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尊严权基本内容:
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1)公民享有姓名权。公民的姓名是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称号或代号,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公民的曾用名、别名、笔名等。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2)公民享有肖像权。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像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丑化公民肖像、故意损毁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也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3)公民享有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要求社会和他人对自己的人格尊严给予尊重的权利。
(4)公民享有荣誉权。公民因对社会有所贡献而得到的荣誉称号、奖章、奖品、奖金等,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5)公民享有隐私权。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想为外界所知的事,他人不得非法探听、传播公民的隐私。

我们应如何尊重、维护自己的名誉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作为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
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的实施细则都对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作了相应的规定。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①一个人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名誉,首先自己要爱惜和尊重自己的名誉,还要学会尊重他人的名誉。
②要讲诚信。诚信不仅是经商的道德基础,也是做人的最基本道理,还是一个民族综合素质的体现,一个人有了信誉才能获得良好的名誉。
③不做违反道德和法律的事。
我们也要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应取笑别人的外貌、衣着、说话方式和动作,不应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更不能歧视身体或智力上有缺陷的人。

如何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①不做有损人格的事,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尊纪守法,既是公民良好素质的体现,与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②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怎样对待同学之间的起绰号问题
①绰号并非都具有侮辱性,但故意给别人取不雅的绰号,不分场合随意喊别人的绰号,其实质是取笑别人,是一种不尊重人的表现,侵犯了别人的人格尊严。
②起绰号不仅反映了一个人的生活情趣,也反映了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心理素质和伦理道德等问题。
③给人起绰号,应慎之又慎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
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同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相关初中政治知识点:规则:道德、纪律、法律

规则:
是指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规则可以是由书面形式规定的成文条例;也可以是约定俗成,流传下来的不成文规定。
而更多的时候,规则是因为得到每个社会公民承认和遵守而存在的。行为规则要有助于一种秩序的型构,必须满足下述两个条件:
第一,个人遵守这些规则;
第二,个人运用这些规则去实现他们自己的目的,而这些个人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则是那些确立这些规则或有权修正这些规则的人所不知道的。

规则的重要性:
①遵守规则是人类社会生活能够正常进行的前提和保证
②规则保证我们的学习和活动的顺利进行
③规则保证社会公共生活的有序、安全、和谐和文明。

生活中常见的规则:
①“落棋无悔”是下棋游戏和竞赛的规则。
②“越位犯规”是足球赛场的规则。
③“红灯停,绿灯行”是车辆必须遵守的交通规则。
④“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是行人必须遵循的规则。

规则的分类:

①不同的场所有不同的规则。如家庭规矩、学校规则、社会规范等。
②不同的活动有不同的规则,如交通规则、学习归则、运动规则等。
③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规则,如经济领域的规则、日常生活领域的规则、政治领域的规则、文化领域的规则等

规则的其他分类:
①正式规则②非正式规则③强制性规则④非强制性规则。
正式规则:社会制度、体制、法律、规章制度、守则和纪律等。
非正式规则: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等。
强制性规则:国家和地方的法规等。
非强制性规则:《中小学生守则》、农村社区的乡规民约、各种风俗习惯等

各种规则的关系:
现代社会,人们的行为规范包括道德、纪律和法律。
道德规范是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它对于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起着重要作用。
纪律是社会团体为维护团体利益,保证工作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定。
与道德、纪律等行为规范相比,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法律具有一下显著特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律与纪律规章、道德、宗教戒律的、区别:(教科版)
法律由国家制定并认可。道德规范是约定俗成的,是自然形成的;
纪律规范是某个单位制定的;章程是某个组织制定的;宗教戒律是宗教组织制定的。
所有的规则都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律靠国家强制力(警察、法庭和监狱等)保证实施。
道德靠人们的信念、习俗和社会舆论的力量发挥作用,纪律和章程靠本单位或本组织的行政力量发挥作用,宗教戒律主要靠信仰的力量和宗教纪律发挥作用。

道德与规则的区别:
道德: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习俗和社会舆论约束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以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强有力地维护秩序,规范行为。

规则与自由的关系:(教科版)
纪律、法律等规则制约着人的行为,也保障着人的权利和自由。
如果说规则是堤坝,自由则是堤坝中的水。没有了堤坝的约束,堤坝中的水不仅会泛滥成灾,而且自己最终也将干涸于广袤的田野中而不复存在。
因此,只有内心甘愿接受规则的约束,我们的心灵才会获得真正的自由;
相反,无视规则、违背规则,我们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

规则与秩序的关系:(教科版)
社会生活需要秩序,秩序来自规则。在实际生活中,哪里有规则,哪里才有秩序,那里的生活和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反之,哪里没有规则,哪里就没有秩序,那里的生活和工作就不能顺利进行。没有规则,就无法游戏;
没有规则,就无法上课;没有规则,就没有正常的体育比赛;
没有规则,就没有有序饿交通。没有交通秩序,我们甚至连按时上学都得不到保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事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
①社会生活需要秩序来维持,离开了一定的规则秩序的约束,社会就会陷入混乱。
②社会是由许多成员共同组成的,只有自觉遵守规则,遵守社会秩序,才能维护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

社会生活中有哪些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社会生活秩序方面:到学校滋事闹事,打110报假警,打120、119电话玩。
公共场所秩序方面:在广场、街头乱扔果皮废纸,在影剧院、展览馆吵闹,购物付款不队。
交通秩序方面:闯红灯,乱穿马路、开车超速,超载运输。

公共秩序是人们安居乐业的保障;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基础。社会公共秩序包括:社会生活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
遵守社会公共秩序要从小事做起;要自觉树立遵守社会公德的习惯和意识;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

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①要全面提高公民的素质,强化公民的诚信意识。
②要加强法治,依法惩治那些不守规则、不守秩序的行为。
③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惩处扰乱、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另一方面,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人们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意识,全面提高人的素质。

理解“一米线”的作用。
“一米线”是为保护他人隐私、规范人们的行为而设立的。

世界贸易组织的含义、基本原则和宗旨:(教科版)
①含义:世界贸易组织就是一个通过规范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的组织。
②基本原则和宗旨: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推动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

他律的含义、表现:(教科版)
含义:个人的行为由他人的要求或外在的规则支配,而且是被动或被迫接受的就是他律
表现:要求“你必须怎样做”“你应该怎样做”“你不应该怎样做”或者“不许你怎样做”
自律的含义、表现(教科版):
含义:个人的行为由自己的要求或内在的规则支配,主动、自觉约束自己就是自律
表现:“我应该怎样做”“我不应该怎样做”“我愿意怎样做”“我不愿意怎样做”

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我们应如何自律
①即使当你独自一人时,也不要说坏话或做坏事,而要学得在你自己面前比在别人面前更知耻;
②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在个人独处或者没有外部约束和监督得情况下,我们应该学会“慎独”,注意修养,自觉遵守规则,做到心中有规则,心中有纪律,心中有法律。


相关初中政治知识点:正义

正义是存在于现实生活中,期盼正义、维护正义,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声,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正义要求我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公正地对待他人和自己。

人们只有心怀正义,才可能驱除内心的贪婪、自私和恐惧,敢于同不良的社会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只有维护正义,才能使邪恶无处藏身。维护正义,也就是维护社会的规则和秩序。维护正义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道德义务。

制度的正义:
我国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正义,正义因制度而有保证。有了正义和正义制度,即使处在社会最底层的群体,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即使是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群体,也能得到社会的关爱,而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正义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我国现有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制度。

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规则与程序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
公平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是以公开宣布的程序和规则组成的系统。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社会所有成员的利益制定的。每个人都能从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也都受正义制度的约束。如果没有正义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

良好的法律都是建立在公平正义基础之上的,都体现着正义的原则,正义是法律的核心。

正义与公平的关系:
当我们参与社会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公平的获得也需要正义的制度作为支撑。从这个角合作竞争的时候,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度来说,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
正义对社会制度和人际关系的重要价值。
公平为人们提供了发展的权利和机会,而正义则可以通过制度的制约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便利我们的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最终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
可以说,如果缺少正义的支撑,那么社会必须土崩瓦解。正义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更为紧密,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


正义的行为和非正义的行为:
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政治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这。
在社会生活中,遵纪守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坚持真理、关心群众、敬业奉献、尊老爱幼、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都是正义行为。
反之,违法乱纪、坑蒙拐骗、弄虚作假、凌强欺弱、损人利己、破坏公物、浪费资源、偷税漏税等都是非正义行为。



做一个正直的人: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是是非非,我们要认清是非,辨别是非,按正确的认识去行动。在面对是非时,保持清醒和独立;在面对“权势”时,能不委曲求全;在有利益冲突时,勇于主持公道,维护正义,做一个正直的人:
①我们要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即人权。不正义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能够奋起抗争;看到不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我们能够声援、救助。
②我们要尊重规则。在社会生活中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和公共环境,尊重社会公德。
③我们要尊重自由,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他人身上。
④我们要自觉承担责任。当然,我们是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总之,做有正义感的人,不仅要求我们明辨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更重要的是去感悟,以升华道德境界;去践行,以伸张正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会为自身、为他人的正义去努力,更会为集体的正义去奔走,为国家的正义而奋斗。

关于正义的解释:
1、公正的、正当的道理
《韩诗外传》卷五:“耳不闻学,行无正义。”
《史记?游侠列传》:“今游侠,其行虽不轨於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
朱德《过图门江怀朝战》诗:“奋起援 朝 倡正义,雄师百万复 开州 。”
2、正确的或本来的意义
汉 桓谭 《抑讦重赏疏》:“屏?小之曲说,述五经之正义。”
三国 魏曹植《七启》:“览盈虚之正义,知顽素之迷惑。”
清范家相《三家诗拾遗?韩诗》:“《齐诗》匡衡一疏,似与 鲁 说不同,而《诗》之正义,亦未明辨以?。”
鲁迅《集外集?<痴华?>题记》:“出离界域,内外洞然,智者所见,盖不惟佛说正义而已矣。”
3、公道正直;正确合理
汉王符《潜夫论?潜叹》:“是以 范武 归 晋 而国奸逃,华元反朝而 鱼氏 亡。故正义之士与邪枉之人不两立之。”
毛泽东《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正义的事业是任何敌人都攻不破的。”
4、旧时指经史的注疏
如:唐代孔颖达等有《五经正义》.张守节有《史记正义》。
由仁慈所引发的仁慈.称为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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