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心武
五十八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那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秫秸制成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搬出那四合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那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恶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骄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的古城,我的童、少、青、壮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坚决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尽量多划分出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具体的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取材于《北京青报》有删改)
(1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
的两项是(
)
A
.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B
.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C
.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D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E
.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2
)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
(3
)本文笔墨多集中在槐树上,而倒数第二段又写到作者对北京城改造的看法,你认为这段内容是否可以删去,请谈谈你的看法。
(4
)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有什么好处?
参考答案:更多文章请参考:中小学作文阅读答案网
(1
)A
E
(2
)在“我”幼时,“我”感受了槐树巨大的荫庇和恩惠,体会到了浓浓的人情。“我”搬出了四合院以后,“我”则对槐树有了新感受,“我”能从槐树中体会到生存的艰难、人生的苦涩。意思相同即可。
(
3
)
示例一:不该删去。文章谈的是槐树,实际上借槐树谈的是对胡同院落和北京传统生活的感受。作者谈的对北京城改造的看法,实际上是从另一个角度表达自己对胡同院落的情感不会改变,对北京传统生活方式不会消失的信念。意思相同即可。
示例二:可以删去,文章的主题是借槐树表达自己对北京传统生活的眷恋,倒数第二段虽然也谈到了对北京的爱,但大段篇幅都在谈旧城改造,略显得赘余(或枝蔓),如果删去可使中民更明确,主旨更清晰。因此可以删去。意思对即可
(4
)作者通过这两句诗表达自己从小到大都对以槐树为代表的胡同四合院生活有深深的眷恋(或热爱),这样写,使文章更加令人回味,更真切地抒发眷恋情怀,也可以点明主旨,使表达更有文采,同时达到与题目照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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