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系统09年招聘教师

编辑: 逍遥路 关键词: 高中化学 来源: 高中学习网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彭州市委、市政府同意,报经成都市人事局审核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高中(职高)教师70名。其中:石室白马中学30名,职业中学10名,其他普通高中30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28周岁(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及以下,国家统招计划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职高师资可放宽到非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专业对口)。

  三、应聘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招聘岗位需具备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五、资格初审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9年5月28日至6月8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彭州市2009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填写《彭州市2009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资格初审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两科共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09年6月12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09年6月18日至25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教育局同意后,由彭州市主考机关适当降低比例或对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09年6月22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均由彭州市主考机关和教育局共同组织。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09年6月27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根据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在彭州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应聘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加分资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本人如实提供,于2009年6月12日前在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加分手续。逾期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于2009年7月9日在彭州市人劳网站(网址:www.pzrl.scpz.cn)公布,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资格复审及专业知识测试

  彭州市主考机关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复审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向招聘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2009年毕业的应届高校学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专业知识测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知识测试通知书》。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4的比例进入专业知识测试,如达不到比例的可适当降低。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和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的两项成绩之和,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八、体检及考核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20%计算,满分为100分。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体检、考核由彭州市主考机关和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彭州市主考机关和教育局另行规定。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照教育局公布的用人学校岗位设置情况,与用人学校进行双向选择。

  九、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接收(调动)聘用及人事代理等手续。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如系2009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规定报到期限和报到时应交验毕业证、学位证等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过程接受彭州市纪委(监察局)、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8?83876115

  咨询电话:028?83886260(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028?83708448(彭州市教育局政工科)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6150916

  本公告由彭州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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