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知识点:郑成功收复台湾和台湾府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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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

1624年,荷兰殖民者侵入台湾岛。实行残暴的殖民统治和掠夺,并以台湾为跳板,不断骚扰我国沿海地区。


郑成功收复台湾和开发台湾:

郑成功对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的强盗行径,一直极为愤慨。从起兵抗清时起,他就暗下决心要收复台湾。1661年乘清朝顺治皇帝病死、清军无暇征战之机,郑成功开始了收复台湾的军事行动。这年4月21日,郑成功亲率25000名将士,100多艘战船,离开金门,经过澎湖,在台湾同胞的协助下,冒着敌人猛烈的炮火,在台湾强行登陆。经过激烈战斗,打败了荷兰殖民者。荷兰殖民者为盘踞台湾,曾以每年送给郑成功几万两饷银和土产为条件,要求郑成功退兵。郑成功断然拒绝,并严正指出:“台湾者,中国之土地也,今余既来索,则地当归我!”表现出坚贞不屈的抗争精神和高尚的爱国情怀。1662年,宝岛台湾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郑成功收复台湾后,将军队分到各地去屯田垦荒。他还派农师向台湾少数民族传授汉族先进的农业技术。郑成功及其后代在台湾发展农商,提倡文教,保境安民,为台湾的开发和建设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郑成功收复台湾意义:

郑成功抗击荷兰殖民侵略者、收复台湾的斗争,维护了祖国领土的完整,促进了台湾的开发和建设,符合中华民族的利益。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

三国时孙权派卫温率万人船队到达台湾,台湾当时叫夷州;
隋朝时,隋炀帝三次派人去台湾,台湾当时叫琉球;
元朝时,元政府在台湾设立澎湖巡检司,负责管辖澎湖列岛和台湾。


清军进入台湾:

1、郑成功收复台湾后,台湾一直处在郑氏子孙的统治之下。
2、1683年,清廷命福建水师提督施琅进军台湾。
3、澎湖一战,郑军大败,郑克?(郑成功的孙子)投降,台湾纳入清朝版图。


清设台湾府:

1684年,清设台湾府,隶属福建省。这加强了台湾同祖国大陆的联系,促进了台湾的开发,巩固了祖国的海防。




相关高中历史知识点:匈奴的兴起与汉朝的和战

匈奴的兴起:

1、社会状况(生产生活):
生活于蒙古高原,畜牧为主,逐水草而居。狩猎占重要地位。善骑射。宽裕则以畜牧狩猎为生,急困则四出攻掠后学会农业,从事农业生产。无文字,以言语为约束使用铁器,冶铁业为最重要的手工业部门。
2、匈奴的统一:
匈奴是我国北方重要的少数民族,秦汉之际,冒顿单于东破东胡,西驱大月氏,统一北方草原,占领河套地区,形成强大的奴隶制军事政权,建立了以单于为君长的一整套职官军事体制。由于他们以游牧、狩猎为生,且“所得卤获,因以与之,得人以为奴婢”,军事力量强大,他们对长城以内的农耕文明常有袭扰。至此,北方出现农牧业政权分立局面,时常发生两种文明的碰撞。其掠夺的目的是占据水草,掠夺人口、牲畜。严重威胁北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但是匈奴也是我国北方古老的少数民族,对统一我国北方草原和开发北方起了重大作用。


和亲:


是统治者处理与少数民族关系的一种特殊的方式。



汉元帝与匈奴和亲比较:

1、背景:
汉初战败,被迫纳贡和亲;而昭君出塞,是匈奴称臣,请求和亲,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友好交往的象征。
2、结果:
汉初和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匈奴袭扰问题;而昭君出塞带来了友好的民族交流融合和长久的和平。


秦与两汉对匈奴政策比较:

1、不同:
秦:以武力解决匈奴的威胁。
两汉:军事进攻与“和亲”政策并用。
2、认识:
国力强盛与否是两汉调整对匈奴政策的主要依据。和平交往、避免战争符合各民族的长远利益。



从战国到两汉,中央政权与匈奴的关系:

1、战国时期:
诸侯国忙于混战,面对匈奴的进攻,秦、赵、燕等国修建长城,消极防御。
2、秦朝:
①命蒙恬北击匈奴,取得河南地②徙民设郡③修建万里长城
3、西汉:
①汉初,“和亲”②汉武帝时期,军事反攻③汉元帝,“和亲”与经贸往来
4、东汉:
军事斗争,最终解除了匈奴对东汉和西域的威胁。


汉初匈奴对西汉的威胁:

汉高祖死后,吕后当政,冒顿单于写信侮辱吕后。吕后曾想派兵攻打匈奴,但诸将说:“以高帝贤武,然尚困于平城。”于是吕后只得“复与匈奴和亲”(《史记·匈奴列传》)。文帝十四年(前166),匈奴老上单于“使奇兵入烧回中宫,候骑(前锋)至雍甘泉”,威胁长安。后来,匈奴又从云中、上郡南下,西汉政府又陷入惊恐。汉景帝时,匈奴骑兵仍不断南下,北方边郡不安。


汉政权与匈奴之间的战争:

1、两汉政权与匈奴之间的战争,属于中华民族内部成员的战争,是兄弟民族矛盾的体现,不能以侵略和反侵略性质定性,但有正义与非正义、进步与反动之分。
2、两汉时期匈奴经常南下掳掠中原地区的财产、人口,破坏当地的经济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定,因而两汉对匈奴的反击是正义的战争。
3、战争给人民带来的沉重的灾难,破坏了社会经济;但是客观上,战争有利于推动民族融合。



后人对汉武帝时西汉与匈奴大战的咏叹:

宋朝李纲《念奴娇·汉武巡朔方》:“茂陵仙客,算真是,天与雄才宏略,猎取天骄驰卫、霍,如使鹰?驱雀,鏖战皋兰,犁庭龙碛,饮至行勋爵。中华强盛,坐令夷狄衰弱。追想当日巡行,勒兵十万骑,横临边朔。亲总貔貅,谈笑看,黠虏心惊胆落。寄语单于,两君相见,何苦逃沙漠。英风如在,卓然千万高著。”   


呼韩邪单于与王昭君:

汉昭帝时,匈奴统治集团内部纷争,五单于并立,相互混战不休,“死者以万数,畜产大耗什八九,人民饥饿,相燔烧以求食”。最后,郅支单于打败了呼韩邪单于,占据了单于庭和漠北广大地区。
呼韩邪单于率众迁至漠南,接受左伊秩訾“事汉则安”的建议,决定投靠汉朝。汉宣帝甘露三年(前51)他亲来长安,谒见宣帝,“朝天子于甘泉宫。汉宠以殊礼,位在诸侯王上”,并“赐以冠带、衣裳、黄金玺”(《汉书·匈奴传》),承认他是匈奴的单于。汉宣帝派军队北上“留卫单于,助诛不服”,还供给他大量粮食。呼韩邪单于的势力逐渐恢复。郅支单于感到难以控制局势,乃率部西去。汉元帝永光元年(前43),呼韩邪北归单于庭,临行前,他同汉朝使者约定“汉与匈奴合为一家,世世毋得相诈相攻”(《汉书·匈奴传》)。
汉元帝竟宁元年,“单于复入朝,礼赐如初,加衣服锦帛絮,皆倍于黄龙时。单于自言愿婿汉氏以自亲。元帝以后宫良家子王嫱字昭君赐单于。单于欢喜,上书愿保塞上谷以至敦煌,传之无穷”(《汉书·匈奴传》)。
王昭君,西汉南郡秭归(昭君故里今属湖北兴山)人。当时,她主动“请掖庭令(管理后宫的官员)求行”。入匈奴后,呼韩邪单于为王昭君加尊号为“宁胡阏氏”,认为匈奴得之,国以安宁。他们的儿子伊屠智牙师,后来是匈奴的右日逐王。昭君的子女,以及她在内地的兄弟,也都为汉与匈奴的和睦友好做出过贡献。昭君出塞以后的几十年里,“边城晏(很晚)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无干戈之役”。




相关高中历史知识点:盟旗制度

盟旗制度:


清政府对蒙古族的政治制度。1624-1771年推行于蒙古族地区。在蒙古原有社会制度基础上,参照八旗制度组织原则建立。旗为军政合一单位,平时生产,战时出征。数旗合成盟。由清政府任命旗长、盟长。对稳定蒙古社会秩序起一定作用。解放后废除,只保留盟旗称谓,盟相当于地区,旗相当于县。



旗的划分:

旗的划分大致以过去的封建领地鄂托克(otok,地域集团)、爱马克(aimak,血缘集团)等为基础,尽可能予以分割,划一部为多旗。只有少数部得就原部编为一旗。由于统治上的考虑和历史、地理的原因,旗分两类:
①清中央委派大臣、都统、将军直接节制的总管旗,统称“内藩蒙古”,察哈尔、归化城土默特、新巴尔虎、陈巴尔虎以及分散于热河、新疆境内的蒙古诸旗属之,共六十一旗。
②清中央理藩院监督的札萨克(jasak)旗,统称“外藩蒙古”。漠南蒙古(又称内蒙古)六盟二十四部五十一旗、漠北蒙古(又称外蒙古或喀尔喀蒙古)四盟四部八十六旗、漠西蒙古(即西套蒙古)八盟四部六十四旗属之,共十八盟、三十二部、二百零一旗。札萨克旗又有“内札萨克”、“外札萨克”之分,漠南蒙古诸札萨克旗属“内札萨克”,漠北、漠西蒙古诸札萨克旗属“外札萨克”。其区分同样出于统治上的考虑,两者的职权、体制也因之略有差异。


旗的性质:

旗为军事、行政合一单位,由清中央就旗内王公中任命札萨克为其长,可以世袭;
其职权为战时动员本旗兵丁出战,平时总揽本旗行政、司法、税收等项事务;
下设协理台吉(tosalakitaiji,札萨克之副职)、管旗章京(hoigugijahiroki-janggi,次于台吉之管旗官)等僚属,协助札萨克治事。旗以下置佐(或称“箭”,蒙古语为“苏木”som),设佐领。佐原为基本军事单位,后逐渐成为旗以下的一级行政单位。
佐领不仅领本佐兵丁,还办理清册、收税、征夫等事。佐的多少标志着一旗的兵力状况。
原则上,佐由一百五十名壮丁组成,但实际上有增有减。凡年在十八岁至六十岁之间的蒙古男丁,都有服兵役的义务。
内札萨克建旗少而置佐多,外札萨克建旗多而置佐少,有的旗甚至只置一佐。


盟为旗的会盟组织:  

盟为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每盟设盟长一人、副盟长一人,原由盟内各旗札萨克在会盟时推举,后改由理藩院就盟内各旗札萨克中签请皇帝派人兼摄。喀尔喀蒙古各盟是在部的基础上建立的,所以部长又是盟长。盟并非一级行政机构,盟长的主要任务是充当三年一次的会盟召集人,履行比丁、练兵、清查钱谷、审理重大刑名案件等职责,但无发兵权,不能直接干涉各旗内部事务,也无权向各旗发布命令,只是对盟内各旗札萨克实行监督,有责任随时告发札萨克的不法或叛逆行为。厄鲁特蒙古各盟则不设盟长,其盟务由该管地区将军或办事大臣直接掌管。


盟旗制度的历史作用:

①在尊重蒙古族社会传统的基础上,改造了蒙古草原的社会政治面貌;
②削弱了蒙古贵族的权力,加强了清政府对蒙古草原的管理;
③有利于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④加强了清朝统治的基础;
⑤使统一多民族国家更加巩固。




相关高中历史知识点:郑和下西洋

郑和下西洋:

郑和下西洋,是指自明朝永乐三年(1405年)至宣德八年(1433年)的二十八年间,郑和率众七次远航的历史,是中国古代规模最大、船只最多、海员最多、时间最久的海上航行,比欧洲多个国家航海世界多几十年,是中国明朝强盛的直接表现。


郑和(1371—1435):

云南人,回族,本姓马。他家世代信奉伊斯兰教,祖父和父亲都曾朝拜过伊斯兰教圣地麦加,这使郑和从小就知道外洋的一些情况。明军平定云南时他被掳,成为燕王朱棣的太监。靖难之役中,他多次立功,明成祖即位后,他被赐名郑和。1405年,受命第一次出使西洋。


西洋:

西洋是指现在文莱以西的东南亚和印度洋沿岸一带。



郑和下西洋的条件:

(1)明朝国力强盛,经济发达,国家统一
(2)中国航海技术的发达
(3)明朝政府采取了较为开明的对外政策


明初郑和下西洋经过:

(1)时间:1405—1433年(比欧洲远航早半个多世纪)。
(2)次数:7次。
(3)规模:
A.海船规模:最大的海船长44丈,宽18丈;
B.船数:每次航行大小船只有200多艘;
C.人数:每次出海2.7万-2.8万人
(4)到达范围:亚非30多个国家和地区,最远到达红海沿岸和非洲东海岸地区。



明初郑和下西洋与15—16世纪西欧航海家开辟新航路比较:


1、目的不同点:
新航路开辟是适应欧洲资本主义萌芽和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经济利益的趋使。其目的是侵占海外殖民地,掠夺财物,进行资本原始积累。(即经济目的)
郑和下西洋主要是出于政治目的,具体表现为:
(1)宣扬国威(即宣传明王朝的强盛);
(2)加强与海外各国的联系(即发展和亚非各国的友好关系);
(3)满足统治者对异域珍宝特产的需求。
2、其影响和后果不同点:
1、郑和下西洋是中国历史上一次空前的主动外交,是世界航海史上的伟大创举,极大地加强了与亚非国家的友好关系,促进了与亚非国家的经济文化交流。但其不计经济效益的做法,违背经济规律,对中国新的经济因素未产生直接作用,造成巨大经济负担,因此也不可能持久。
2、西欧新航路的开辟,促进了欧洲资本主义的成长和资本主义时代的到来。
3、郑和下西洋鲜明的特点:
(1)时间早:前者比后者早半个多世纪;
(2)规模大:郑和船队船多、船大、人多,远远超过后者;
(3)次数多:郑和7次下西洋,是开辟新航路无法比拟的。



郑和下西洋终止原因及启示

1、终止原因:
(1)耗费浩繁,国库枯竭,财政短缺;
(2)朝贡贸易违背经济规律;
(3)明末禁海的闭关政策。
2、启示:
发展对外关系必须适应经济发展规律,着眼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郑和下西洋积极意义:

(1)世界航海史上的壮举;
(2)广泛的传播了中华文明;
(3)把中国同亚非国家之间的友好关系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4)古代史上空前的主动外交,开放的态度,和平友好的原则,至今仍有现实意义。


郑和下西洋局限性:

(1)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2)不计经济利益,缺乏持久的内在推动力;
(3)没有对中国社会发展产生实质性推动,更不具备近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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